中共铜川市王益区委
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
发布《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》
6月19日,铜王发[2015]8号文件发布了中共铜川市王益区委、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《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》。
文件指出,全区各镇办、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,从关爱社会弱势群体、弥补社会保障短板、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,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,把发展慈善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。要按照“党委领导、政府推动、民间运作、行业发展、法律规范、全民参与”的方针和“依法推进、平等自愿、公开透明、鼓励创新”的原则,广泛动员公民、企业、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,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。
文件强调,各级组织和宣传部门要把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,要把慈善理念宣传和慈善文化建设与“五个王益”建设结合起来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、网络微信等渠道,多形式、多角度、经常性地宣传慈善工作。教育部门要把《慈善读本》教育列入中小学德育课程,纳入素质教育,从小培养学生互助友爱的美好心灵。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学校,引导社会公众关爱慈善、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,为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文件规定,在扶贫济困、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等领域广泛开展慈善帮扶,并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,有效发挥重要补充作用。总结完善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经验和办法,倡导全区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每人每年为慈善事业捐赠活动,全区每年七月份组织一次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。全区各类企业要积极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和小额冠名公益基金,允许以认捐单位名称为所捐资金冠名,允许“一次认捐、逐年支付”的捐赠方式。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参与微基金慈善捐赠活动。
今后全区各类文明单位评选、复查,要把是否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作为重要条件之一;重视推荐社会责任心强,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法人代表或个人参选各级党代会代表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。向区慈善协会一次性捐赠50万元以上的企业、10万元以上的个人,由区政府分别授予“王益区慈善爱心企业”、“王益区爱心慈善家”荣誉称号,并向法人代表和捐赠个人颁发荣誉证书;对一次性向区慈善协会捐赠1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和5万元以上的个人,由区文明办、区民政局、区慈善协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,颁发捐赠证书。
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好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各有关部门、单位在办理与慈善有关的业务时,应优先办理,简化手续,减免相关费用。
文件要求,慈善组织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,建立完善、规范、公开的财务监督制度和捐赠款物登记使用、追踪、反馈和公示制度,定期向社会和媒体进行公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民政部门作为慈善组织的登记机关,要加强对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组织管理,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。
推动慈善组织的职业化建设,吸收高素质人才投身慈善事业,切实落实好慈善工作运作成本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等,保障慈善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加强与其他慈善机构的合作与交流。
各镇办、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村组应广泛建立慈善志愿者组织,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特殊困难人群需要,实施安老、助困和智力扶贫服务。完善慈善志愿者注册管理、教育培训、工时积累、绩效评估和奖励表彰制度,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,开展慈善志愿服务。
文件又指出,各镇办要有一名领导联系、分管慈善工作,民政、教育、文广、卫生、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工商联、残联、老龄、扶贫等部门要善于运用慈善工作平台,根据社会弱势群体需求,编制慈善救助项目,协助慈善机构组织善款募集,联合开展活动,实施有效救助。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向慈善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相关管理办法,鼓励慈善组织参与社会事务。区政府支持慈善暨扶贫协会,尽快建立应急赈灾救济基金。慈善组织要创新发展,努力开拓慈善事业新领域,探索慈善工作新方法,大胆探索尝试创办慈善实体,增强慈善实力,强化扶贫培训,不断提升脱贫致富能力,全面推动我区慈善扶贫事业再上新台阶。
(晓 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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