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荔检察:异地协作 架起司法救助“暖心桥”
本网讯 (雷芳 徐维泽)近日,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函请,就一起猥亵儿童案的未成年被害人一一(化名)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协助调查核实,用两地的检察担当构筑起司法救助联动“暖心桥”。
在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调查函后,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。通过实地走访申请人家属所在村组及其住地,对申请人家属进行调查询问,了解到一一父母离异多年,母亲远嫁,父亲常年在外打工,收入不稳定,其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,三个人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爷爷平时在附近打零工,奶奶因病致眼疾,常年需要药物维持,现家庭经济十分困难。
在调查中,经与一一家人多次沟通发现,一一在案发后变得敏感内向,不愿与人接触和交流,对家人也紧闭心扉。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及时启动“未成年人心理疏导”特殊保护机制,帮助她治愈心灵创伤,回归正常生活。在征得一一及其家人同意后,大荔检察未检检察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,引导一一不要刻意回避不幸遭遇,学着放下心理包袱,重新恢复阳光快乐的生活。检察官也与其家人进行了交流,结合案件情况指出了家庭教育中应该注意的问题,并表示如果孩子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络沟通,帮助孩子尽快走出阴霾。
相关情况核实后,大荔检察认为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。
千里之隔,地域有别,两地检察机关“司法为民”之心没有间隔,坚持“应救尽救”之策没有差别。该国家司法救助案的成功办理,既是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异地协作的生动缩影,也是检察人以实际行动诠释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有力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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